2018-10-24 11:16:16|已浏览:359569次
一、备好证件,切勿丢失。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予入场。提醒考生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自10月20日起,考生可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操作办法为: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首页右侧“成人高考信息服务”链接,选择“项目导航”中“准考证打印及查询”,阅读准考证打印相关说明,点击“考生登录系统”按钮,输入证件号码、姓名、验证码,核对无误后将准考证PDF文件下载到本地电脑即可打印。为防遗失,建议考生将打印后《准考证》拍照存入本人手机。
二、提早出行,切勿迟到。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所在考点并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允许考生再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提醒考生提前一天到达考点所在地,熟悉考点环境、安排好食宿,以免因雨雾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有的考点距离市区较远,建议考生提早出行;有的考点停车位较少,建议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点。
三、遵规守纪,切勿违规。入场时,监考人员要对考生进行违禁物品检查,请考生主动配合,将手机等规定以外的物品放置在考场指定位置,避免无意识违规。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考场内安装有视频监控系统,考试期间将全程录像。考试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倒查。《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也增设了组织考试作弊罪。省教育考试院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考生违规行为,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在此提醒考生,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兑现自己的诚信考试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