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13 11:17:14|已浏览:353383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产品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绘画专业、动画专业设置在重庆大学艺术学院,按设计学类大类招生。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设置在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按戏剧与影视学类(影视制作类)大类招生。
艺术学院2018年按照设计学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产品设计、绘画、动画专业)大类进行招生和大类培养。学院拥有设计学、美术学一级学科,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工程硕士3个硕士授权点。设计学为重庆市重点学科,学院本科教学注重突出专业特色,以完备的美术教育体系,活跃的学术氛围,卓越的艺术成就,依托重庆大学一流的办学设施,优美的校园环境享誉国内外,成为培养美术和设计高级人才的摇篮。学生在大类招生进校后,美术学绘画专业与设计学各专业分开教学。设计学类各专业学生,第一年主要学习大类的学科基础课和通识教育课,第二年选择专业方向,在大类培养的同时逐步加强专业特长和个性化培养。在整个专业教学中,强调学生艺术创新意识的激发和创造能力的培养,特别注重技能型人才与科研型人才培养相结合,充分发挥学科交叉的优势,全面培养学生的艺术表达和创新创业能力。近年来,学院师生作品在国内外各重大展赛中,多次获得金、银、铜各类大奖。
美视电影学院拥有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并被评为为重庆市重点学科。该学科下设本科专业7个,其中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人物造型设计方向)属于影视制作类专业,按美术大类招生。按照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实践型影视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配备有理论与实践并重的专业师资队伍和总面积达1万平米的影视传媒实验教学中心。学院的本科教学依托综合性大学通识教育的优势,形成了一套学科体系完整、通专融合、产学研互动、教学规范、管理科学的本科专业培养模式。2018年,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和人物造型设计等三个专业及方向按照戏剧与影视学类(影视制作类)专业招生。学生进校第一年主要学习大类学科基础课程和通识教育课程,第二年起可选择以上三个专业及方向,在大类培养的同时逐步加强专业特长和个性化培养。该专业类毕业生在戏剧影视领域具备良好的竞争潜力,能取得较好的职业发展。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总计划:设计学类(包含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动画专业)180名,戏剧与影视学类(影视制作类)【包含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40名。具体招生地区及分省计划如下:
招生大类(专业) |
科类 |
广东 |
安徽 |
甘肃 |
四川 |
山西 |
河北 |
江西 |
云南 |
贵州 |
设计学类(包含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动画专业) |
文理 |
11 |
16 |
15 |
11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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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 |
戏剧与影视学类(影视制作类) 【包含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 |
文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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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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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大类(专业) |
科类 |
辽宁 |
黑龙江 |
河南 |
湖南 |
湖北 |
陕西 |
山东 |
重庆 |
江苏 |
设计学类(包含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动画专业) |
文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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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4 |
16 |
14 |
8 |
14 |
24 |
15 |
戏剧与影视学类(影视制作类) 【包含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 |
文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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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5 |
3 |
3 |
5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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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省计划以省级招办最终公布的2018年招生计划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18年高考报名相关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参加高考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
三、录取原则
1.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均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专业控制分数线后,对进档的考生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录取。
2.文理科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6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满分)×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严格区分文理科的省份,将按照文理科计划分别录取。
3.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
四、复查复测
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学校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凡复查复测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其他
1.学制及学费
①各专业均为本科,学制四年。
②设计学类(包含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动画专业),每学年预收学费11500元;戏剧与影视学类(影视制作类)【包含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每学年预收学费15000元;学年末按照专业学费和选修学分学费结算。
2.本简章解释权属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3.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18年文件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044
咨询电话:023-65678201、65678236(重庆大学艺术学院)
023-65106258、65111919(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
023-65102371、65112090(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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