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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来源:招考网

2017-02-28 23:04:30|已浏览:352202次

北京交通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首批有资格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高校之一。学生艺术团成立于1991年,下设交响乐团、管乐团、民乐团、合唱团、舞蹈团、话剧团、影视团等7个分团,拥有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在内的500余名团员。学生艺术团聘请了一大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艺术家担任指导教师,多次参加国际国内文化交流,代表学校和北京市参加比赛演出,成为享誉全国的大学生艺术团。学生艺术团排演大型声乐套曲《长征组歌》,在人民大会堂演出;话剧团排演大型原创话剧《茅以升》,入选科协主办的“共和国的脊梁——科学大师名校宣传工程”,在武汉、西安等地演出后,社会反响强烈。学生艺术团赴美国、巴西、丹麦等国进行“孔子学院”文化交流活动,受委派赴俄罗斯、希腊、韩国等国进行演出。在历届北京大学生艺术展演中多次荣获管弦乐、管乐、民乐、合唱、舞蹈、戏剧一等奖;在历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中,交响乐团均获一等奖。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艺术教育水平,加强学生艺术团建设,繁荣校园文化,2017年我校继续开展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招生对象

品学兼优,具有较高水平的艺术特长,符合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以及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报考高校高水平艺术团要求,艺术特长项目符合我校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要求并能够在艺术团中发挥作用的高中毕业生。

(二)生源范围

理工类面向全国招生,文史类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福建、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25个省区招生。上海和浙江,不分文理。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优惠政策

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2016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39人),公示入围人数不超过78人。具体如下:


优惠政策

类别

项目

拟签约人数

          A
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我校在考生生源省区第一批次普通类统招(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得低于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校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上海和浙江采用当地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增加一定分值方式,具体分值写入协议中并公示。

管乐类

长笛

1

单簧管(降B)

3

双簧管

2

小号

2

圆号

4

长号

4

大号

1

西方打击乐(不含架子鼓、爵士鼓)

1

弦乐类

小提琴

5

中提琴

3

大提琴

5

低音提琴

3

竖琴

1

民乐类

二胡

1

中阮

1

大阮

1

柳琴

1

琵琶

1

扬琴

1

唢呐

1

2

竹笛

2

民族打击乐

2

声乐类

男高音(仅限美声、民族唱法)

4

女高音(仅限美声、民族唱法)

4

舞蹈类

舞蹈(仅限民族民间舞、古典舞)

8

戏剧类

话剧(男)

4

          B
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生源省区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校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管乐类

单簧管(降B)

1

小号

1

圆号

1

弦乐类

小提琴

1

中提琴

1

大提琴

1

民乐类

大阮

1

1

舞蹈类

舞蹈(仅限民族民间舞、古典舞)

1

戏剧类

话剧(男)

1

说明:拟签约人数是基于艺术团建设需求制定的,签约时根据实际参加考试学生情况和测试结果,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最终签约人数。

三、报名与初审

(一)报名要求

1、器乐类(管乐类、弦乐类、民乐类)

接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具备一定的视奏能力,能独奏一定难度的作品(八级及以上)。

报名材料中需提供个人报考作品演奏视频(录音录像须是同期声且不得变换镜头拍摄及后期编辑处理)。

2、声乐类

接受过系统的声乐训练,能熟练视唱五线谱或简谱,具备个人独唱能力。

报名材料中需提供个人报考作品演唱视频(录音录像须是同期声且不得变换镜头拍摄及后期编辑处理)。

3、舞蹈类

接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具备个人独舞能力。男生净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生净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现场测试前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测试。

报名材料中需提供个人报考作品表演及基本功、技巧展示视频。

4、戏剧类

话剧只招收男生,需有演出经历,净身高不低于175厘米。现场测试前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测试。报名材料中需提供个人报考作品表演视频(录音录像须是同期声且不得变换镜头拍摄及后期编辑处理),要求表演朗诵和小品。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每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项目。程序如下:

1、网上在线报名。2017年1月3日12:00至1月10日12:00之间登录北京交通大学招生资讯网(http://zsw.bjtu.edu.cn)注册个人信息,按各类报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2、打印报名表。用A4纸打印《北京交通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报名表》,贴好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经所在中学审核、盖章。

3、邮寄报名材料。2017年1月12日前(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务必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北京交通大学团委”(邮编:100044,电话:010-51684297),并在“单位名称”处写明“北京交通大学团委(高水平艺术团报名材料)”。材料未按时寄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三)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1)贴照片并加盖中学(高考报名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原件;(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3)参加艺术团经历证明原件(如无可不提供);(4)中学阶段参加文艺比赛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无可不提供);(5)与特长项目一致的业余考级证书复印件(如无可不提供);(6)特长项目音像资料。

报名材料要求:(1)报名材料的前五项内容按上述排序装订成册(均为A4纸大小),在左上角装订,无需另加封皮或包装;(2)音像资料请邮寄U盘一份,报考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文件格式确保支持主流播放器,文件名为“项目-姓名-省份-报考作品名称”,如“小提琴-王某某-北京-流浪者之歌”。

注:所寄报名材料恕不退回,请自行做好备份。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充或二次邮寄。报名材料应清晰、真实、完整。

(四)初审

1、我校将组织专家根据报名要求对考生材料进行初审,根据艺术团对于特长水平的要求,对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进行择优选拔,确定来校参加现场测试考生名单。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网上报名信息与邮寄报名材料内容不一致者、不符合报名要求者,不参加初审。

2、考生可在2017年1月17日后登录我校招生资讯网艺术团在线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考生来校参加现场测试。

四、测试安排

(一)报到确认

1、报到时间:2017年3月4日08:00—12:00。报到地点:北京交通大学学生活动服务中心三层大厅。报到当天领取准考证。

2、报到时须携带:学生证(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表同底版)。

(二)测试安排

现场测试包括文化课笔试和艺术测试。

1、文化课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3月4日下午,详细安排将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

(2)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3)文理科考生使用同一套试卷。

2、艺术测试

(1)测试时间:2017年3月5日。

(2)测试地点:北京交通大学学生活动服务中心。

(3)测试内容:见附件。

五、认定及公示

(一)认定

1、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学生艺术团发展建设的需要,对应A类优惠政策分科类划定“A类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应B类优惠政策分科类划定“B类笔试合格分数线”。

2、按以下标准确定各项目入围名单,并签订《北京交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认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1)对应A类优惠政策的项目中笔试成绩达到“A类笔试合格分数线”且艺术测试成绩达到90.00分及以上的考生,分项目依据笔试成绩排序,根据各项目拟签约人数,经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组研究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可以按照A类优惠政策签订《协议书》。如某一项目符合认定要求的人数不足,则依据项目紧缺程度,首先选择同类别内其他项目进行递补,如仍无法满足,则选择其他类别项目顺次进行递补。

(2)对应B类优惠政策的项目中笔试成绩达到“B类笔试合格分数线”且艺术测试成绩达到92.00分及以上的考生,分项目依据艺术测试成绩排序,根据各项目拟签约人数,经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组研究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可以按照B类优惠政策签订《协议书》。此类入围人数不超过10人。如原计划拟签约B类项目符合要求的考生人数不足,则按照如下项目顺序递补,大提琴、圆号、单簧管(降B)、小号、长号,每个项目最多递补1人。

3、《协议书》将于4月上旬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给考生。

(二)公示

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和“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并由生源省区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如公示无异议并经省招办审核通过,则《协议书》正式生效。

六、录取

考生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按《协议书》的要求填报我校志愿。考生可以报考我校在考生生源省区公布的所有普通类统招招生专业(类),报考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无效,具体要求见《协议书》。如达到《协议书》约定的录取要求,我校将报请生源地省级招办批准录取。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我校提供低音提琴、竖琴、大号、定音鼓、马林巴大鼓、排鼓等7种大型乐器,其他乐器考生自备。

2、按照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复查合格的学生即为艺术团团员。艺术团团员需遵守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定,按照与学校签订的《协议书》无条件参加艺术团的集训、排练、演出、比赛等。如有违反,将按相关文件或协议规定处理。

3、本次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4、考生及家长交通食宿自理,请提前做好安排。

八、咨询信息

1、咨询电话:010-51684297(团委)

2、咨询时间:

(1)1月3日至18日:09:00-12:00/14:00-17:00

(2)2月27日至3月5日:09:00-12:00/14:00-17:00

3、招生资讯网:http://zsw.bjtu.edu.cn,招办咨询电话:010-51688441

4、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乘车路线:西直门地铁站换乘16路、26路公共汽车到大柳树南站下车,从西门进入北京交通大学主校区至学生活动服务中心。

九、监督机制

1、我校将严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选拔办法、标准、程序及结果经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将进行全程参与和监督。考生申诉或举报邮箱:jwss@bjtu.edu.cn。

2、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并参加测试。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认定或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相关工作人员在选拔及录取中出行违规行为的,按照《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

十、附则

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共青团北京交通大学委员会

201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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