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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音乐学专业2018年招生简章

来源:招考网

2018-03-12 22:34:27|已浏览:352008次

福州大学是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创建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重点大学。现有19个以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为主的学院,其中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拥有音乐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学、汉语言文学4个本科专业,拥有3个硕士点、4个研究所,3个福州大学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一、专业简介:

本专业培养具备音乐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及初步对音乐进行理论分析、研究的能力,能在文化馆站、中小学、社会音乐团体、科研单位和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中外音乐史、中外民族音乐理论、音乐美学、音乐教育理论的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学制四年。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二、招生计划:

省份

山东

河北

辽宁

湖南

福建

人数

8

5

3

3

待定

专业考试类型

校考

统考

统考

统考

统考

招生科类

艺术文理

艺术文理

艺术文理

艺术文

艺术文理

注:考生不得跨省报考;具体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下达的正式文件为准。

三、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一定音乐艺术素质基础,符合2018年考生所在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报考条件。

2.河北省只招收器乐演奏(民族器乐或西洋管弦乐)考生,辽宁省只招收声乐演唱(美声或民族唱法)考生。

四、报名和专业考试时间、地点、科目:

1.校考

省份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及考试地点

考试科目

山东

网络报名
1月31日至2月26日17时止

3月2-3日

网址:http://www.sdzk.cn
考试地点:报名结束后由潍坊市招办统一安排

①视唱练耳
②声乐演唱
③器乐演奏

2.统考

河北、辽宁、湖南、福建等地考生参加所在省2018年音乐类专业统考或联考(考试科目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我校不再另行举行专业测试。

五、录取原则:

校考省份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音乐类本科合格线,专业取得我校合格证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统考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音乐类本科合格线。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范围内,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满分为100分,折算公式如下:

综合分 = 考生文化成绩÷文化考试满分×30 +考生专业成绩÷专业考试满分×70

注:音乐学专业投档办法和比例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原则为准。

六、入学:

1.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凭《福州大学新生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学费8900元/学年。

2.我校将在入学后对录取的新生进行专业复测。复测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学籍,并报请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联系电话:0591-22866857 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0591-22866567 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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