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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考研答案考前已被预售 近6年都有泄题案

来源:法制晚报

2017-11-29 06:35:54|已浏览:354004次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11月27日报道,26日,法制晚报•看法新闻独家报道了2016年度研究生考试从监狱泄密案。今天记者独家获悉,在2017年度的研究生考试中,也出现考生在考试期间通过无线电接收真题答案的情况,相关人员分别被判非法出售答案罪和非法提供答案罪。

连日的采访中,记者还从多地了解到,在2012年至2017年的全国研究生考试中,均出现过有人向考场内考生通过无线电传递答案、考前直接提供答案等情况,判决书显示多名被告人来自培训机构,甚至包括著名的考研培训机构——文都考研。在英语开考前,文都考研的工作人员将答案发到QQ群内,提供给864名考生。

考前出售2017年考研答案,开考后传递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2月23日江苏某培训机构业务主管李某以2000元的价格向吕某购买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答案,李某通过QQ将研究生考试的英语、政治、联合综考三份答案以15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另案处理)。

2016年12月24日,在研究生考试开考半个小后,李某通过QQ将考试答案发给张某。

2017年1月14日,李某被抓获。2017年2月28日,吕某被抓获。

经过侦查民警确认,吕某的答案是考试期间黄某利用QQ向其传递的。2017年4月12日,吕某的上家黄某也被抓获。

经教育部考试中心鉴定,李某非法出售的考试试题答案与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具有一致性。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吕某在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中,以盈利为目的,向他人非法出售考试答案,已构成非法出售答案罪。黄某在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中,向他人非法提供考试答案,已构成非法提供答案罪。

吕某、黄某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家属主动上缴赃款及罚金,可从轻处罚。

2017年8月17日,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法院一审以非法出售答案罪判处吕某拘役6个月,罚金4000元;以非法提供答案罪判处黄某拘役6个月,罚金4000元。

此前,该法院已经对李某定罪量刑,罪名是非法出售答案,被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考研机构人员考前拿到英语答案,发给864名考生

昨天,法制晚报•看法新闻报道2016年度研究生考试期间出现的泄题大案。今天记者了解到,在2016年度研究生考试中,MBA考试也出现了问题。

法院经审理查明:熊某以2016年MBA考研“包过班”的名义向社会招收20余名考生,承诺“包过”,“不过全额退款”等,收取25000元至35000元的“辅导费”,考虑到武汉研究生考试的监考环境比较宽松,商定安排这些考生在武汉报名参考。

2015年12月24日,熊某、程某某等人将20名考生带至武汉准备参加MBA研究生考试。2015年12月26日凌晨,梁某通知熊某接收答案,通过邮箱将研究生考试综合类和英语(二)的答案图片提供给熊某。

熊某接收后让程某某等人立即在凌晨把考生召集到酒店,将答案图片用随身携带的打印机打印成小卡片分发给考生,告知考生这是考试答案,抓紧记背。

当天上午,彭某将程某某手机里的答案图片用手机拍照,之后给了马鞍山文都考研工作人员郑某某。

郑某某将答案手抄后再次拍照,通过QQ于当天中午将下午即将开考的英语(二)的答案图片提供给文都考研铜陵、池州地区加盟商刘某某。

刘某某又通过QQ将答案图片转发到铜陵文都考研代理张某某的QQ上,张某某于当天中午12点半,用手机将答案图片发送至铜陵、池州区域文都考研的QQ工作通知群内,提供给864名考生。

马鞍山文都考研工作人员郑某某交代,2015年12月24日晚,其向朋友打听是否认识湖北那边搞答案的朋友,朋友推荐了彭某。

郑某某说,26号上午其从彭某处拿到答案图片后,通过QQ点对点发给了自己招的学生和文都考研铜陵、池州地区加盟商刘某某。

刘某某交代说,考前的两个星期,郑某某就说,他可能能在找到研究生考试的试题、答案。刘某某还说:“每年考试之前我们都有各种渠道来的考前押题资料,都会转发给学生。”

2017年7月5日,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法院以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判处熊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彭某有期徒刑1年,程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郑某某、张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刘某某拘役6个月缓刑1年。

2012至2017年考研,都有非法获密事件发生

在多地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2015年度研究生考试期间,山东、河南的法院审判了出售、向考生传递真题答案的案件。

2014年度研究生考试期间,江苏、山西、陕西、黑龙江的法院审判了买卖、向考生传递真题答案的案件,以及监考老师利用职权向外界泄露考题的案件。

2013年、2012年度研究生考试期间,上海、河南、黑龙江、湖南的法院审判了买卖、向考生传递真题答案的案件。记者注意到,一些没有更好途径提前非法获取试卷和答案的不法人员,通过让考生在考场内偷拍试卷的方式帮忙考生作弊。

考试作弊,抓不住现行难形成证据链

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其中,对级考试的作弊问题做了明确规定——

法律规定的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都将被定罪量刑。

湖北省公安厅网监总队一级警长刘长久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考生、舞弊组织、培训机构,参与舞弊的每一个环节都是受益方,受损的只是社会公平;考试作弊被发现的几率低,如果考生不承认作弊,公安机关不能抓住现行,事后很难形成完整的犯罪证据链条,这是舞弊组织猖獗的重要原因。

据媒体报道,有办案民警介绍说,最猖狂的时候,公安人员在后面追赶,考试舞弊人员还在前面报答案。而如果舞弊成功,团伙获利至少逾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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