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1 19:18:08|已浏览:352071次
5月18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17年高考照顾政策项目,照顾政策分为教育部规定的项目和甘肃省地方性照顾政策项目。获奖项目将逐步减少分值并取消,2015年1月1日前获得相关奖项的考生,今年仍然具有加分资格。2018年之后,这些项目将全部取消加分,只保留教育部的5项加分,甘肃省2项加分。这也意味着,今年是此类奖项高考加分的最后一年。
教育部规定照顾政策项目
1.高中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级招生机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2.高中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3.高中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考生。4.高中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5.高中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经市(州)党委、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由新闻媒体报道,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考生。以上在录取时文化课均加5分。2015年1月1日之前获得此5项奖励的考生今年仍可享受加分,2015年之后获得奖项不再具有加分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考生统考实际成绩上加一项,作为考生的总分进行投档。录取与否由高等学校决定。1.烈士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2.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甘肃省地方性照顾政策项目
获得省教育厅评定颁发的学生艺术特长A级以上证书的考生;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或者省级竞赛一等奖的考生;获得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一、二、三等奖或省赛区联赛一等奖的考生;获得省教育厅评定颁发的学生体育运动一级证书的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获得这几项奖励的考生今年仍可享受加分,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2015年之后获得奖项不再具有加分资格。
另外两项加分项目为: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各类考生享受照顾加分在录取时不累计,考生只能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定一项进行申报。预科生、定向生、中职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时不享受照顾加分;艺术、体育类考生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投档录取时文化课不享受照顾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