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网合作机构 > 学校机构 >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欢迎您!
2016年答考生问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发布时间:2016-07-18 17:48:20
一、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是什么性质的学校?
答:我院成立于1950年,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多学科综合性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二、你院的地址在那里?校园环境怎样?
答:我院位于河南省省会郑州市,学院共有南、北两个校区,院本部位于郑州市新郑龙湖大学城祥云路1号,北校区位于郑州市优胜北路4号。我院校园环境优雅、规划布局合理,是郑州市命名的花园式单位、省级文明单位。
三、你院的基础设施如何?
答: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位于郑新教育宜居园区,毗邻107国道,紧邻郑州市西南绕城高速十八里河站、轩辕故里站、京沙快速路南延线、郑新快速路。学院地理位置优越,东、西、南、北到校交通便利,开发区内现有中原工学院、升达大学、河南工程学院等多所知名院校,初步形成了区域的聚集效应,为校际间的学术交流、资源共享、高校创业等各项活动创造了良好的协作条件。学院分为两个校区,校舍总建筑面积24万余平方米,中心校区位于新郑市龙湖镇祥云路1号,占地面积近440余亩;分校校区位于郑州市中心优胜北路,占地面积45770平方米。包括教室、图书馆、实验楼及附属用房、风雨操场、学生宿舍、学生餐厅、生活福利及其它附属用房、还有各类标准体育设施及专用绿地等;校内建筑按功能分区,即教学区、学生生活区、体育运动区、绿化景观区、教工生活区,校内交通灵活方便,景观优美。
四、你院的专业建设成效如何?
答:粮食工程系:
粮食工程技术专业校内实训基地于2008年12月被河南省教育厅评为河南省示范性校内实训基地;
粮食工程技术专业于2012年8月获得财政部和教育部“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项目专项建设资金,2012年10月被评为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并获批省财政资金支持建设粮油品质质检实训基地;
2012年12月粮食工程技术专业校外实训基地新乡市新良粮油加工有限公司被河南省教育厅评为河南省首批省级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综合实训基地。
机电工程系:
国家级、省级特色项目:
1.拥有中央财政部和教育部支持是项目2个:
2011年《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成为中央财政部和教育部实施“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的建设项目。
2012年《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又成为中央财政部和教育部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的建设项目。
同时,汽车专业2014年与北京中德诺浩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引进德国“双元制教育”教学模式。
2.拥有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3个:
2008年被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批准的“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电工电子》示范性实训基地”;
2010年被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批准的“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2011年被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批准的“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数控技术》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3.拥有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1个:
2013年《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被河南省教育厅批准为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同时,机电工程系经劳动厅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项目有:中级维修电工、中级车工、中级电气焊工、中级无线电调试工、中级汽车修理工、中级数控操作工、汽车营销师等。多年来,我系毕业生获得维修电工、车工、汽车修理类等技能证书3000余人次,学生“双证”获取率达到95%。
信息工程系:
信息工程系建有计算机网络技术实验室,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实验室,数据媒体实验室,软件工程实验室,为学生提供很好的实训平台,还与郑州西格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河南兄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河南云和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郑州子翔通信技术服务技术公司等签订了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协议书并安排学生到企业进行顶岗实习,为学生顺利就业奠定很好基础。
贸易经济系:
物流管理专业,物流管理实训室被授予“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称号,电子商务实训室被鉴定为“河南省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百度营销大学互联网营销人才培养基地”等。我系还是人力与社会劳动保障部认定的电子商务师的培训基地。
五、如何报考你院?
答:我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请欲报考我院的考生严格按照各省招生办公室、及市、县(市、区)招办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在高职高专志愿中首先填报“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国标招生代码:13936 ,在豫招生代码:6289)及专业报考我院。
六、你院是否参加征集志愿?
答:请考生8月18日8:00-18:00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查询我院征集志愿情况。
七、你院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 (一)在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按照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录取专业。
(二)投档成绩相同考生处理办法为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政策先录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政策以外的考生先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语文成绩相同按照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数学成绩相同按照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以上分科成绩均相同,按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择优录取。
八、考生能否被所填报的专业录取?你院被录取的新生是否可以转专业?
答:(一)考生成绩达到我院2016年录取分数线完全能够被所填报的专业录取,我院高招录取时在总计划的范围内,分专业计划根据录取具体情况可做相应调整,并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
(二)新生可以转专业,我院按照<<河 南 省 教 育 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学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要求为新生办理转专业手续。
九、你院历年各专业的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答:详见我院网站“招生工作”,“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hngm.cn。
十、如何能够及时查询你院录取结果?
答:我院主页(http://www.hngm.cn)中的招生信息专栏,会在第一时间贴出录取文理科和对口升学考生的录取名单和考号,方便考生查询。
十一、填报志愿和录取期间怎么和你院联系?
答:你可以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河南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和我院网站(http://www.hngm.cn),参与在线咨询,也可拨打电话(0371)60987001 60987002 60987005进行咨询。
十二、你院如何安排学生就业工作?
答: 我院历来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切实实施“一把手”工程,把毕业生就业摆在学校生存发展的战略高度,放到学校改革发展的全局来统筹安排。目前全院基本形成了学校党政领导亲自抓、就业部门牵头抓、各系部具体抓,其他部门参与抓的“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专兼结合、全员参与”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格局。
为确保毕业生充分就业、不断提高就业质量,学院坚持不断打造“专业化”的就业指导队伍。在就业咨询服务、就业单位联络、就业洽谈会组织、人事代理服务、职业测评、对口升学、专升本、创业咨询、创业培训、创业比赛、创业贷款、创业扶持等方面竭诚为学生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历年来,我院平均就业率达95%以上,2014年更是高达98.13%,在河南120多所高校中位列第一!
学院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目标,牢固树立“市场为本,服务学生”的工作理念,以“对内强化就业指导,提升学生自身就业竞争力;对外开拓就业市场,拓宽就业渠道”为方向,积极推进就业工作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完善机制,创新思路,强化服务,科学管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基本形成集教育、管理、指导和服务于一体的就业创业工作体系,为我院毕业生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把握机会、脱颖而出、成功走向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十三、你院毕业生毕业时可享受那些待遇?
答: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资格的,学院颁发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并由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院可为毕业生推荐1-2个就业岗位。
十四、学生毕业后,如果想继续深造,你校有什么渠道和途径?
答:学生可在毕业前参加专升本考试,通过考试者可进入报考学校进行深造。
十五、你院奖、助、补、贷措施如何?
答:(一)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辟入学“绿色通道”。
(二)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
(三)勤工俭学(可为困难学生提供适当勤工俭学岗位)。
(四)帮助学生按国家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五)应征入伍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六)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十六、你院今年的学费标准?
答: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财经类专业:3300元/年,理工类专业:36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
十七、如何到达你院?
答: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大学城祥云路1号。
邮政编码:451191
学院招生工作处联系电话:(0371)60987001 60987002 60987005
QQ群:371476360
到校路线:
1.医学院站乘552路车,到河南工贸学院站下车即到。
2. 郑州银基、锦荣商贸城站乘567路车(途经十八里河站),到河南工贸学院站下车即到。
3. 自驾车从郑州西南绕城高速十八里河站出站,沿G107国道向南600米至祥云路左转向东200米路北即到。
4. 自驾车从郑州西南绕城高速与郑新快速通道互通式立交桥的轩辕故里站出站,沿郑新快速通道向南500米至祥云路右转向西3000米路北。
十八、新生户口如何办理?
答:河南籍的新生,入学后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生毕业后,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河南省以外的其它省或自治区的新生,可以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自愿)。办理截止日期: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