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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管理权限重心下移,激发学院办学活力

发布时间:2016-08-05 16:50:33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实施管评办分离的工作思路,教务处近期出台了《教学工作量补助标准及相应课时费发放办法(试行)》《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积极探索教学管理重心下移,努力从学校统一管办的执行模式向学校统筹与调控、学院为主体的校院两级管办模式转变。

校院两级管办模式,是新形势下现代大学办学理念与规范管理的需求,有利于管理权限重心下移,有利于学院厘清自主管理的事项,明确学院的具体职责与权限,激发学院办学活力。

教务处出台的相关文件旨在督促学院更科学地履行办学主体责任,使学院在责、权、利统一的前提下进行办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调动学院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真正突出教学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突出教师在办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激发教师的学术探索活力和创造欲望,优化收入分配制度,完善教师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提升学院在办学过程中的自主权,从而提高学校决策效能和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