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文件汇总
发布时间:2016-08-04 17:53:13各系、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6]66号)文件规定,为做好我院教职工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就“省厅评审和有关政策文件”汇总,整理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
高等职业院校的教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粤人职[2000]38号文件;从事实验技术工作人员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粤人职[2000]28号文件;从事图书资料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粤人职[2000]24号文件。今年继续执行粤人发[2003]178号、[2005]177号、 [2006]122号、[2007]197号、[2010]176号等文件规定。
二、文件汇总附件
附件:2016专技人员职称评审各种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