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关于河南警察学院学生参加司考有关问题的回复
发布时间:2016-07-17 13:43:22
最近学生反映:国家司法考试信息服务平台上,学历信息一栏,毕业院校选项中我院名称仍是“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担心会给报名考试带来影响。接到此信息后,学院领导非常重视,要求宣传部立即向我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管理部门反映情况,确保不能因为校名问题影响学生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经我们电话和当面反映,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管理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答复,已注意到国家司法考试信息服务平台上校名没有及时更改问题,也已给司法部有关方面反映,但因为现在已处于国家司法考试报名阶段中,国家司法考试信息服务平台有关校名不能更改,但这个问题不会影响现在学生的报名,更不会影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后取得职业资格。
如果参加司考的同学想使用“河南警察学院”名称,请在填写毕业学院一栏里选择“其他”选项,输入后可手动键入毕业院校。
具体操作如下:
我们将继续落实学生反映的这个问题,直到有关部门解决为止。
感谢同学们继续关心关注学院的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