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批复闽南理工学院向应用型转变试点项目
发布时间:2016-07-29 16:18:45
日前,福建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公布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试点项目的通知》(闽教高[2016]16号)。全省共有包括我校在内的18所本科高校提交整体转型(含107个人才培养专业群)试点方案,13所高校提交36个人才培养专业群建设方案。
经省教育厅审核,我校居整体试点类别,我校智能制造产业专业群、电子信息产业专业群、鞋服与创意设计产业专业群、电商物流产业专业群、绿色节能建筑产业专业群、创新财务金融产业专业群等6个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群名列公布名单。省教育厅组织相关人员对我校试点方案进行了形式审核,并形成《闽南理工学院试点项目方案形式审核反馈意见》,对我校整体转型方案提出了指导意见。
据悉,省教育厅将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先建后选、事后奖补的原则推动试点工作,建立转型试点工作年度报告制度,2016年起,各项目建设单位于每年12月底前向省教育厅报送年度建设情况,纳入办学绩效考核范围。2017年12月,将根据建设方案和阶段性建设成效,遴选确定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和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群并给予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