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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秋招)章程
发布时间:2016-07-29 08:58:45
一、学校全称: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高教基地文忠路与学府路交口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精神执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普通类专业录取时,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艺术(传媒)类专业招生录取时,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按省招办有关文件精神规定执行。
4、艺术(音乐、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时,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按省招办有关文件精神规定执行。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考试院相关政策执行。
6、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报考我院应用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要求按当年度生源情况由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
8、报考我院文理提前批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根据省考试院招生精神,需先在文理提前批次志愿中填报我院,而后再进行专业面试,面试合格后的考生按文化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具体面试时间和内容于6月中下旬见学院网站公告。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0551-64200251、64200256、64200253
网址:www.amtc.cn 邮箱:xueshengchu13062@163.com
九、招生专业及计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