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经济学院关于批准2016年度校级教研教改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28 22:54:44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研究水平,根据《海口经济学院教研教改项目立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校级教研教改立项评审工作。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对13个单位申报的68项教研教改项目进行了认真评审,根据专家打分统计,并报学校领导批准,决定对其中30个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给予立项(详见附表)。为认真做好立项项目的后续研究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研究周期
本次立项项目的研究周期为2年(至2018年6月)。
二、中期检查
为跟踪和掌握所有立项项目的研究与进展情况,2017年6月(具体时间另定)将组织中期检查工作。对没有按照计划完成预期研究任务或因其他方面的困难不能正常开展研究的项目,将采取限期整改或暂停后续研究等措施。
三、结题要求
所有立项项目结题鉴定材料中的项目名称、成员、成果形式应与立项时相同,未经书面申请和学校审批不得进行私自变更,公开发表的论文应注明本项目来源,否则将不视为结项支持材料。
四、经费管理
学校对本年度立项项目支持经费为5000元。其中,中期结题后下拨研究经费的50%,项目结题后,再下拨另外的50%经费。研究经费的使用严格依据《海口经济学院教研教改项目立项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加强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学研究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望所有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争取预期的研究成果,并以此推动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
附件:海口经济学院2016年度教研教改立项项目汇总表.xls
海口经济学院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