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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毕业生领取毕业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25 13:47:35

2016届毕业生:
根据学院2016届毕业生派遣工作安排,本着服务学生、便捷高效的原则,为使我院2016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发放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16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证书领取时间
类别
日期
时间
备注
分散办公
2016年7月15日--31日
2016年8月11日及以后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9:00
正常上班时间
双休日休息
集中办公
2016年8月1日---10日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9:00
正常上班时间
双休日不休息
说明
1、8月1日前,确需提前领取毕业证书、学生档案的毕业生请与教务处、学生处联系,直接到教务处、学生处办公室领取。
2、为节约学生领证时间,建议毕业生尽可能在集中办公时间来校领证。
3、分散办公时间,请毕业生分别到各系(部)办公室领取。
二、毕业证书领取地点
学院图书馆一层大教室集中办公,由各系、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保卫处、组织部等系(部)派1-2名工作人员为毕业生发放相关证件。
三、毕业生书等相关证件领取流程
为避免学生毕业时未办完离校手续领取相关证件,各系、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保卫处、组织部等系(部)经办人员要严格按《毕业生离校手续清单》开具通知单、发放相关证件,给学校造成损失者,由经办人员负责,程序为:
(一)集中办公
1、办完离校手续的毕业生
毕业生凭身份证进入集中办公地点
党(团)员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在组织部(团委)领取党(团)组织关系。
持毕业证书在学生处领取学生档案。
在专业系开具领取毕业证书通知单。
持通知单在教务处领取毕业生证书。
持毕业证书在招生就业处领取就业报到证。

 

2、未办完离校手续的毕业生
毕业生凭身份证进入集中办公地点
在专业系开具领取毕业证书通知单。
持通知单在未办完离校手续或有遗留问题的处室办理手续签字后,再到教务处领取毕业生证书。
党(团)员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在组织部(团委)领取党(团)组织关系。
持毕业证书在学生处领取学生档案。
持毕业证书在招生就业处领取就业报到证。

 

(二)分散办公
分散时间回校办理手续的毕业生,在回校之前要电话咨询各系(部)证件办理情况。回校后办理手续见下列流程图。各系(部)咨询电话如下:

机械工程系:5830265
汽车工程系:5830237
数控工程系:5830232
电子电气工程系:5830230
信息与管理工程系:5830234
材料工程系:5830240
教务处:5830225
招生就业处:5830261
学生处:5830227
保卫处:5830217
组织部:5830209
团  委:5830235

1、办完离校手续的毕业生
党(团)员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在组织部(团委)领取党(团)组织关系。
持毕业证书在学生处领取学生档案。
 
在专业系开具领取毕业证书通知单。
持通知单在教务处领取毕业生证书。
持毕业证书在招生就业处领取就业报到证。

 

2、未办完离校手续的毕业生
在专业系开具领取毕业证书通知单。
持通知单在未办完离校手续或有遗留问题的处室办理手续签字后,再到教务处领取毕业生证书。
党(团)员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在组织部(团委)领取党(团)组织关系。
持毕业证书在学生处领取学生档案。
持毕业证书在招生就业处领取就业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