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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6-08-26 17:23:28

一、院校名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831 
二、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招生计划: 
2016年高职(专科)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批、省招办公布为准。 
四、办学地址: 
白鹿原校区: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路2028号 邮编:710038 
长安校区: 西安市长安区西杨万甲字1号 邮编:710100 
五、录取规则: 
1、凡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旅游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3、男女比例:无。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标准执行。 
5、录取具体方式: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一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调档比例为1:1.2。 
六、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的收费规定,空中乘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和音乐教育专业学费为7500元/人·年,其他专业均为5500元/人·年。 
七、奖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 
3、特困生国家助学金:3500元/年·生 
4、一般贫困生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生 
5、校内设立有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八、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九、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联系电话:029-68679927 029-68679928 
15353676725 13399181490 
18049031973 18049031275 
传真: 029-68679926 
十一、网址:www.spvec.com.cn 邮箱:zsc1283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