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宝鸡文理学院,学校国标代码为10721,英文校名为“Baoji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s”。 第三条 学校地址:学校位于陕西省第二大城市——宝鸡市。学校分为两个校区(新校区: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邮政编码:721013;老校区:陕西省宝鸡市西宝路44号,邮政编码:721016)。 第四条 办学类型:学校为陕西省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设有哲学系、思政教研部、政法学院、教育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系、历史文化与旅游系、经济管理学院、音乐系、美术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与光电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体育系等18个院系部,开设有66个本科专业。学校拥有6个一级硕士授权学科,29个硕士授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