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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6-08-25 10:36:06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 学校概况 
1. 学校全称: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 学校代码:12971 
3. 办学性质:公办 
4.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 学习形式:全日制 
6. 学制:三年 
7. 办学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研和街道办事处向家庄41号 
二、 组织机构 
1.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2.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3. 成立招生监察组,负责全程监察招生录取工作。 
三、 录取规则 
1. 按教育部要求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部门公布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进行录取。即优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3. 对于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设专业“级差”。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缺额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5. 男女比例:不限。 
6. 认可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性加分;对符合降分条件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一规定执行。 
7. 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四、 毕业证书的颁发 
学校将依据《学生管理条例》、《学籍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成绩合格者毕业时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统一进行电子注册。 
五、 收费标准 
学院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执行省、市教育厅(局)、省、市物价局收费的相关规定。我院各专业收费均为4500元/年,住宿费根据不同标准在600-1000元/年之间。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6年新生入学须知,也可登录我院网站查询。 
六、 奖学、助学办法 
1.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优秀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院也自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 
2. 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困补助、御寒补助、勤工助学等,可参看学院招生简章。 
3. 根据社会捐助资金、企业设立奖助学金情况,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及校企合作奖助学金。 
七、 招生计划 
1.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招生计划。 
2. 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部门公布的2016年招生计划表为准。 
八、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7-2990071(传真)/2295193 
邮编:653106 
网址:http://www.yxnzy.net/ 
E_mail:yxnzyzjc@163.com 
九、 附则: 
1.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2. 本章程解释权属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