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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秋季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6-08-22 09:26:31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就读校址:校本部: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二路658号 
3、层次:高职 
4、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 
1、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2、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3、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验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三、录取规则 
1、按上海市规定投档比例执行,愿意调剂,进档录取;外省(区、市)按各省(区、市)高招办规定执行。 
2、进档后,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总分相同时:文科专业按语文、外语、数学顺序排名依次录取;理科专业按数学、外语、语文顺序排名依次录取;文理不分的省市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名依次录取。 
4、符合国家规定的加分对象,学校按规定执行。 
四、收费标准 
学费 
高职教育: 
1、涉农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元(沪教委财【2011】11号)(具体专业另行公布); 
2、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 
每生每学年1200元/学年。(沪价费【2003】56号)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六、联系方式 
1、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021-57811385、021-67722699 
2、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021-67722610 
3、网址:http://www.shafc.edu.cn 
七、资助学生政策 
我院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学校还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每月享受150元的学校生活补贴(一年补贴10个月);对家庭经济困难,但又不符合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由学校给予每年500元的临时困难补助;对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将依据实际情况酌情发放特殊补助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我院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