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4 10:36:38|已浏览:352146次
昨日,省教育厅公布了2017年中专类招生计划编制通知,今年,自身条件不能满足办学需求,无法独立完成培养任务的高校,将被取消中专招生资格。
省教育厅要求,2017年中专类招生计划实行属地管理。各地要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继续按照普职比大体相当的原则安排招生计划。要坚持招生计划与学校办学条件相适应、与经济社会需求相适应,科学确定所属学校招生规模。要做好人才需求情况调查和预测,进一步加大各类人才培养结构的调整,科学、合理地安排分专业招生计划,加快生产、服务一线紧缺人才的培养。
各地、各学校要合理确定招生计划总规模,调整优化分学校招生计划安排结构,对上年生源较少、计划完成困难以及降分录取的学校适当调减招生计划。同时,继续实行招生资格动态调整机制,适当调整举办五年一贯制和“3+2”分段制高职教育学校的数量,对上年招生量偏少、各专业单独编班困难或有违规行为的学校不再安排此类招生计划。各学校要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实际,认真做好招生计划的管理工作,调整优化分专业招生计划安排结构,将招生计划集中在优势专业招生,适度压缩上年各专业平均招生规模低于20人高校的招生专业数。
为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省教育厅明确规定,各高等学校要明确自身工作职责,将所招收的五年一贯制学生和“3+2”转段的学生全部纳入本校实施管理,不得将此类学生交由其他学校管理或安排在校外就读。对于自身条件不能满足办学需求,无法独立完成培养任务的高校,将取消其招生资格。拟投放跨省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的学校,须按照教育部职成教司的统一安排上报跨省招生计划,录取结束后,各学校携带生源省出具的录取审批表于当年12月份到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备案。各学校要加强对跨省招收学生的管理,凡发现有不规范招生、办学行为的学校,除停止该校在省外的招生外,还将调减学校在省内的招生计划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