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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民族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来源:招考网

2017-06-23 22:06:50|已浏览:351978次

    为了依法规范招生行为,实施“阳光招生”,做好学校2017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0666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中心校区:贵州省兴义市顶效开发区兴义路1号

市内校区:贵州省兴义市湖南街32号

安龙校区:贵州省安龙县杨柳街18号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7年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三、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择优录取,实行阳光招生。

2、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录取批次、分数线、投档比例录取新生;

3、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

4、学校录取时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在投档比例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原则(含平行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满,按其第二、第三……及服从调剂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6、报考艺体类的考生,在文化考试前须参加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1)音乐、美术类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体育类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民汉双语预科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口试,成绩合格。

四、身体健康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资助体系:学校设有完善的“奖、贷、勤、减、免、补”资助体系,设有下列奖学金、助学金: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如慈恩基金、邓廷琮教育基金等),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贷款的学生可以选择由开发银行等银行组织实施的生源地贷款。

六、招生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七、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经考核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发给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八、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9)3236966、3568066(兼传真)

联系地址:贵州省兴义市湖南街32号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招就处

邮编:562400

网址: http://zsjy.xynun.edu.cn

Email:zsjy@xynun.edu.cn

本章程由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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