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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业科技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来源:招考网

2017-06-23 21:48:10|已浏览:352032次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四川工业科技学院

2.学校部颁代码:13816

3.校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大学路59号    邮编:618500

四川省绵竹新市经济开发区       邮编:618209

4.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二、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三、办学形式:全日制

四、学制: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五、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3.新生入学后,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资格审查,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按照当地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3)对于进档考生,学校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据投档成绩(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相关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到录取满额;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4)各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入学后学校各专业只开设公共英语课程。

(5)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5.学校预留计划为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解决各省(市、自治区)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和投放必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6.凡被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报到注册的取消入学资格。

7.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四川工业科技学院颁发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一并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并执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

六、奖、贷、助学措施:

1.学校严格执行新生报到注册“绿色通道”制度,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先入学,随后办理注册等相关手续;

2.根据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的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金;

3.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

4.在校大学生入伍服兵役,学校予以保留学籍,按规定享受学费补贴、贷款代偿、学费资助等政策。

七、联系方式:

电话:0838—3201799、3202399、3206899

传真:0838—3206188

监督电话:0838—3202115

学校网站:www.scit.cn

学校信箱:4006716761@b.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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