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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来源:招考网

2017-06-22 17:25:02|已浏览:351980次

一、学校名称: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二、学校(国际)代码:13625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形式:全日制   

五、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六、校址:

1、龙泉校区:云南省昆明市龙泉路岗头村627号         邮编:650222

2、杨林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嵩明职业教育基地           邮编:651701

七、学校概况: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系教育部批准、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设有两个校区,龙泉校区位于昆明市区内,杨林校区坐落在昆明市嵩明职业教育基地,总占地1200亩,现代化教学、生活设施设备一应俱全。

八、毕业证发放:毕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承认学历的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有关规定由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九、录取原则:

1、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2、对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当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一分数专业志愿优先。投档分及志愿相同时,以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除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录取不受性别、外语语种限制。学生进校后外语教学语种可选择英语、法语、泰语、日语、韩语、德语、越南语、缅甸语、老挝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等语种。

4、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认可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或联考的专业成绩,录取时实行文化成绩上线,按专业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如艺术类专业没有组织统考或联考的省、市、自治区,专业考试成绩认可其他本科院校在该省单独组织考试的专业成绩,录取时实行专业成绩上线,按文化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外语语种为英语,英语没有最低分限制。

云南省艺术类专业,认可云南省美术学、艺术设计类、音乐学、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统考成绩。

5、体育类考生,除文化成绩外,专业成绩认可生源省、市、自治区体育专业统考成绩,并按生源省、市、自治区招办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如生源省、市、自治区招办未做明确规定时,录取时实行文化成绩上线,按专业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6、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十、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费及住宿收费标准:

1.我院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专业介绍可通过我院网址查询(http://zs.ysdwl.cn/)。

2、学费:(1)普通本科、专升本各专业分别为:文学类、教育学类14500元/学年;管理学、经济学类15000元/学年;理学、工学、农学类16000元/学年。

(2)普通本科、专升本艺术类专业20000元/学年。

(3)预科:5000元/年。

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将同招生计划一并公布。

3、住宿费:六人间800元/年。

注:以上收费标准以2017年云南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一、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龙泉校区:云南省昆明市龙泉路岗头村627号    邮编:650222

杨林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嵩明职业教育基地     邮编:651701

电话:0871-65825028(兼传真)6581095965845790

网址:http://www.ysdwl.cn

E-Mail:ynwlzb@163.com

 

本章程若与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悖时,以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为准。若发布虚假或误差性信息,本学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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